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08月18日 13:05

本刊评论员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至今,我国民营企业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民营企业占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的比重不断上升,2011年已经达到约44%。民营企业通过境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和发布的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实施意见》从大力加强宏观指导、切实完善政策支持、简化和规范境外投资管理、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和加强风险防范、保障人员资产安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18条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内容丰富:一是涵盖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各个主要方面。对于民营企业比较关心的规划指导和投向引导,按照国际惯例的财税、金融和保险支持政策,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做好投资保障和综合服务,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作了全面阐述。二是体现了积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以开拓创新的态度来促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是根据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对国家鼓励的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在宏观调控、制订国内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进行国内产业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及国内配套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和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核准时予以优先支持。二是在财税金融方面进一步充分发挥现行专项政策的作用,积极落实好企业境外缴纳所得税税额抵免政策,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多种方式信贷支持。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优先提供投资咨询、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及投资保险等境外投资风险保障服务。三是在信息交流、领事保护、人员出入境、外派人员审批、进出口经营权登记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协助,在政

当前,我国正处于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做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鼓励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的重要作用,既面临着重要的机遇,也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从机遇的角度看,国务院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工作,有关部门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和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重的新阶段,民营企业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开展境外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国际化水平和投资能力不断提高,都将有利于贯彻执行《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快促进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发展。

今后,我们要根据“走出去”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和自主决策原则,充分突出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贯彻落实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这一重大方针,切实做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工作,积极推进形成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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