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代建制发展及当前国有企业代建制实施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8月31日 18:14

深圳代建制拟在全国交通行业推行

赵云飞

[摘 要]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各地在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中的情况和模式,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现状;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24-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87-01

引言: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根据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中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代建制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尝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模式中的投、建、管、用不明确的情况,将临时性、自营性以及分散性为生产项目管理方式的基本特点,逐渐实现从专业性的管理机构转为集中性的管理,将投、建、管、用进行分离。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代建制的表述可知,代建制的特征为适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管理单位来代替传统的临时结构;利用市场化竞争来选择代建的单位;将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分离;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以及质量、工期作为代建单位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

一、关于代建制的发展概述

关于代建制的概念,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和表述。一种观点认为代建制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过规定的程序,委托专业的工程管理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组织和管理。代建制按照“建管分离”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代行业主责任管理项目,实际上也是对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补充与延伸。另一种观点认为代建制是通过设立专业的建设代理机构,代理(或提供咨询服务)建设单位负责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工作。其工作性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咨询,其单位性质是企业,其盈利模式是收取代理费、咨询费及从节约的投资中提成,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咨询风险,不承担具体的工程风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代建制是为了实施对于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有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责权分担机制,而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或其它从具有相应代建资质的项目管理企业或专业机构中选任合格的代建人,政府作为投资人和业主以代建合同的方式将投资项目实施建设的全过程委托其管理,并支付相应代建费用的项目实施管理方式。

二、企业集团代建制项目管理现状

目前企业集团项目管理模式有多种,而代建制形式是企業集团项目管理的趋势。企业集团内部成立全资专业建设管理公司,承担集团内基本建设管理业务,负责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竣工、保修期满的过程管理工作,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在建设质量、投资、安全、财经纪律、法律责任等方面承担责任;同时使集团内投资方即集团的成员企业特别是核心企业将其管理资源更好地集中于核心业务的经营。集团内成员企业向建设管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目前对于委托管理费政府无明确的收费标准,从事与民用航空业有关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的费率在2%~3%。建设管理公司每个项目在项目的现场成立一个项目部负责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采用矩阵式的项目管理,由项目部成为项目执行的负责主体,规划、工程、销售、财务、审计等部门成为项目提供资源、建议与监督主体。项目部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建,项目成员既对部门经理负责,也对项目经理负责。矩阵式的项目管理能对外界环境做出较快反应的同时,避免了资源的闲置,但存在双重领导的缺点。

三、代建制的优势与问题

(一)代建制的优势。在现代管理中,实行代建制是工程建设科学化管理,有其突出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而且避免业主因不熟悉专业技术而形成建设管理中的技术盲区。二是实施代建制减少投资成本,由于项目建成后移交使用单位经营或管理,代建单位不存在建成后的利益问题,在控制投资倾向上比项目业主更强,从而提高投资效益;因为项目代建单位作为建设工程市场的中间商在与业主和供应商的联系过程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如制定价格、协调交易和简化合同程序等,同时代建单位因其所具有经验以及专业知识,其有较强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同时施工成本控制中,可从编制招标文件开始一直到工程结算都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因此代建制下投资成本小于自建模式。三是项目业主对代建单位的监督通过委托管理合同实行管理,有利于减少行政干预,增加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腐败浪费行为的发生。代建单位受业主委托代理项目的管理权,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建设范围标准,保证投资计划的切实履行。由代建单位作为业主的代理人选定设计单位、建筑公司、设备供应商,等于设置了防止腐败的隔离墙,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积极作用。

(二)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尽管代建制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笔者就比较严重且可能动摇了代建制继续存续的根本问题进行讨论,期望通过研究思考能促使代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代建单位与业主单位常常权责不明晰,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是存在利益分配,同时作为使用方的业主总是想方设法地提高工程项目档次和功能,业主总是不愿放手,导致从监督者不断渗透为直接的管理者,因此常常造成双业主或者说是大业主、小代理的现象,使得项目管理效率明显低下。造成投资增加,延长项目工期,不利于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同时也极大影响了代建单位的积极性,造成其服务质量的下降。

四、加强代建管理力度策略

(一)可从集团公司、业主单位、代建单位三方着手。集团公司,应进行专题细致的研究,考虑集团之所以成立建设管理公司的目的和目标,应把握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这双“看得见的手”对下属企业的管理、监督职能。业主单位,充分考虑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科学性,适当“放手”充分信任自己的兄弟企业即代建单位的专业能力与诚信素质。代建单位,为业主把好关、当好家,注意角色的转换。

(二)加强合同管理。项目代建制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工程进行管理,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规则,是公开透明的,参与工程的各方之间利益关系,应是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的。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应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建设及移交过程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代建单位的工程建设目标责任,通过授权和考核,提高项目的代建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避免出现“大业主、小代理(业主越权)”和“小业主、大代理(管理失控)”以及“管理不作为(管理缺位)”的发生。

(三)建立定期简报与会议制度。项目代建制涉及项目业主(委托单位)、代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多方面的关系,需要建立严密的多方联络协调机制,尤其是代建单位和业主单位之间要配合默契,衔接紧密,及时协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四)运用约束与激励机制。当各方权责明晰后,业主单位可对代建单位予以必要的奖惩,包括投资、工期及质量等方面,同时代建单位也可适当对各项目部予以适当的奖惩,以发挥项目管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结语:

通过上述研究分析,企业应坚持实行代建制,其使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化,提高了管理效率,代建单位应负起管理责任,建立自己良好信誉,打造自己管理品牌,甚至可以逐步进入集团外市场,以形成业主方、代建方以及供应商三方的良性循环,取得“多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乌云娜,牛东晓.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

[2] 刘湃.新时期我国企业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9.

[3] 张伟.企业代建制实施.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5,6.

文章 单位 项目